关于参加“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标准宣贯培训班”计入继续教育学时人员名单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04-23
根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第150号部令)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》(中价协〔2007〕025号)、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《关于同意联合办班计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复函》要求及相关建设行业注册管理规定,参加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(全国市长研修学院)与我协会联合举办的“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标准宣贯培训班”可计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(选修)学时。
现将2025年4月8日-9日参加“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标准宣贯培训班”获得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名单在我协会官网(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http://www.gdeca.org.cn/web/index)及微信公众号(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GDECA_gfgzh)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版形式提供陈述材料,提交到邮箱(pxb@gdeca.cn)。
附件下载:参加“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标准宣贯培训班”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名单
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
2025年4月23日